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 4號),第十一條(二)“除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者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相關要求,由于清遠市磁浮旅游專線工程銀盞站至長隆主題公園段項目的部分環境保護設施仍需進行進一步調試整改,以充分滿足正式運營載客需求,現將本項目的調試日期延期并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調試延期起止日期:2024年3月5日-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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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周工
聯系電話:18998346358
清遠磁浮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